一、产品接收与核对
1、用户在接收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核对,如发现丢失、串货、损坏等问题,请及时与 承 运人联系,予以解决。
1-1、公路运输发生的丢失、损坏等情况,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2、铁路运输发生的丢失、损坏等情况,由客户与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赔偿,如果需要我公司协助办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我公司销售人员将协助用户办理。
(1)货运单(原件)/发票;
(2)出险证明(原件)/货运记录;
(3)发票、销售清单;
(4)对方入库单、复查书;
(5)报价单据。
二、三包规定
1、我公司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退货、换货、修理,“三包”条件为:
1-1、用户必须在规定的条件下使用本公司产品,没有发生人为造成的缺件、磕碰、变形等损坏;
1-2、本公司产品没有发生用户自行的更改或在没有经过本公司认可的前提用户自行变更用途;
1-3、产品没有超过“三包”期,“三包”期指从第一顾客提货之日起三个月内;
2、用户应该对故障产品进行适当包装,并放置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防止故障进一步扩大,同时也为我公司的质量分析创造条件。
3、故障产品的处理应由用户退回我公司进行维修,我公司将在接到故障产品3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
4、我公司故障产品的接收地为湖北十堰倍佳工贸有限公司。
4-1、为了我们便于接收故障产品,在产品退回前,用户应提供故障产品清单,故障产品清单应包括:产品型号、数量、故障模式等信息,以便于我们在接收故障产品时进行核对。
4-2、故障产品退回时,用户应妥善包装,选择退货的运输方式必须具有适当的防护措施,保持故障产品的质量状态。防止故障扩大,导致不可恢复的损坏,使我们共同的利益造成损失。
5、十堰倍佳工贸公司在接到故障产品后,将对故障产品进行鉴定,用户应给予必要的配合,提供货运单、发票、出入库证明等。
5-1、对于实物与清单不符的产品,将由销售人员与用户联系,进行核对,予以解决。
5-2、对于符合“三包”规定的产品,进行“三包”处理。
6、发生以下情况,本公司不予三包
6-1、不加注优质防冻液的,造成进出水口、管子水锈腐蚀或者严重水垢的;
6-2、不按发动机大小匹配相应的水箱造成高温的;
6-3、返回旧件残缺不全的;
6-4、返回旧件经稀盐酸浸泡过腐蚀的;
6-5、无旧件的。
7、对于不符合“三包”规定的产品,将由销售人员与用户联系,寻求处理途径,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之前,不得单方作调账处理。
8、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另附电子版图片说明,解释权归十堰倍佳工贸有限公司。
9、售后服务热线:0719-8313513 传真:0719-8462008
十堰倍佳工贸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日
附:常见三包示例图片
上图:无外力碰撞导致的漏水---可以三包
上图:人为造成产品磕碰、变形---不予三包
上图:人为造成产品磕碰、变形---不予三包
上图:人为造成产品磕碰、变形---不予三包
上图:人为造成产品缺件---不予三包
上图:未加注优质防冻液,造成进出水口、管子水锈腐蚀---不予三包
上图:正确加注优质防冻液,未造成腐蚀现象